我們與主的關係是裡面的
耶穌說,“到那日,你們就知道我在父裡面,你們在我裡面,我也在你們裡面。”(約翰福音14:20)保羅非常看重這個“在裡面”的關係,他說:“因為神本性一切的豐盛,都有形有體地居住在基督裡,你們在祂裡面也得了豐盛。”(歌羅西書2:9,10a)神的一切豐盛,神的應許,神的本性都在基督裡,是因為神要耶穌把神豐盛的生命帶到地上來,解決人可望不可及的問題。神要藉著十字架讓這豐盛的生命進入我們的生命,使祂成為我們可以經歷的實際。神的一切豐盛都在基督裡,“因為父喜歡叫一切的豐盛在祂裡面居住。”(歌羅西書1:9)“神的應許,不論多少,在基督都是是的,所以藉著祂也都是實在的,叫神因我們得榮耀。”(哥林多後書1:20)
可見,做基督徒不是表面功夫,不在乎外面的形式。我知道耶穌是誰,我也明白十字架的救恩,我就是基督徒了嗎?我決志信主,我接受洗禮,我就是基督徒了嗎?我每個禮拜天去教會,我也來參加團契,我有奉獻,似乎該做的都做了,我就是基督徒了嗎?可能是,也可能還不是。因為是不是基督徒的關鍵看在我們裡面到底有沒有基督的生命,在我們裡面到底有沒有與主的那種直接關係。有就是,沒有就不是。
怎樣才能在基督裡
耶穌對尼哥底母說,“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,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,就不能進神的國。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,從靈生的就是靈,我說,你們必需重生……”(約翰福音3:5-7)重生是從水和聖靈生,這可能仍然比較抽象;所以聖經接著又講,“神愛世人,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,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,反得永生。”(約翰福音3:16)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,反得永生就是因信得救的意思。“凡接待祂的,就是信祂名的人,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。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,不是從情慾生的,也不是從人意生的,乃是從神生的。”(約翰福音1:12-13)從神生的,就有神的生命,也就是基督在我們裡面和我們在基督裡了。可見重生和得救是一回事;重生是側重從神的角度來看:這個人重生就有了神的生命,成了神的兒女;得救是側重從人的方面來看:我們是出死入生,與神和好。
重生得救不是用立功之法,而是用信主之法,也即“凡接待祂的,就是信祂名的人”。祂的名叫“耶穌”,意思是拯救,“信祂名”就是承認自己是罪人,讓主耶穌作自己的救主,靠著主耶穌來脫離罪惡。祂的名又叫“基督”,意思是受膏者,也就是王,“信祂名”就是願意把自己的主權交給祂,讓主耶穌基督做我們生命的主,做我們的王。有了這兩條是不是就滿足條件了呢?從人方面來看是滿足了。但從“重生得救”來講,我們必須看到人並沒有做什麼,都是神所賜的。是祂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,是祂賜給凡接待祂的,就是信祂名的人,作神的兒女。若不是神的大愛、神的憐憫、神的犧牲、神的應許,沒有人可以重生。我們也不可能單憑我這麼一點點信就得著神的生命,進入基督裡。所以我們只有從心裡說,神啊,我們感謝你!仰望各各他的十字架,我們實在知道救恩不是因為我們做了什麼,也不是因為我們好,我們配,而是神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裡拯救出來,所以我們才能得到,才能進入。
基督因我們的信,住在我們裡面
基督徒有時會自己懷疑自己有沒有真正重生得救,不相信自己已經有了神的生命。因為我們所想、所說、所做的實在還不像一個有基督生命在我們裡面的基督徒。我們之所以沒有感受到與主同活,是因為我們沒有與祂同死。“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祂的死麼?……我們若在祂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,也要在祂復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。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,使罪身滅絕,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,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。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,就信必與祂同活。”(羅馬書6:3,5-7)這裡向我們每個基督徒提出一個問題:我們有沒有在基督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,我們有沒有與祂同死呢?與基督同死的意思,就是我們要(1)向罪死,向神活;(2)不要順從私慾,再讓罪作王;(3)將自己獻給神。
我們基督徒在追求中,真理與實際的脫節,真是要憑著對神的信心來超越。神實在是希望我們對祂要有絕對的信心。因為祂知道,這種超越自己理性和感性的對神的信心,是可以改變一個人,使他們能夠在任何困難之下都站立得住的。“我們因信耶穌,就在祂裡面放膽無懼,篤信不疑地來到神面前。”(以弗所書3:12)“使基督因你們的信,住在你們心裡,叫你們的愛心有根有基。”(以弗所書3:17)“只要憑著信心求,一點不疑惑,因為那疑惑的人,就像海中的波浪,被風吹動翻騰。這樣的人不要想從主那裡得什麼。”(雅各布書1:6)這些經文都告訴我們“信”在基督徒生命追求中的重要。我們說因信稱義、因信使我們與神恢復了關係,這種關係的表現主要不是在外部,而是在裡面。這種心與心在裡面的溝通是以信心為前提的。只有里面的溝通才是直接的、本質的,也是神視為寶貴的。
聖靈使我們住在神裡面
“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,都是神的兒子。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,仍舊害怕;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,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。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。”(羅馬書8:14-16)“祂又用印印了我們,並賜聖靈在我們心裡作憑據。”(哥林多後書1:22)我們有沒有與聖靈保持經常的交通,我們有沒有自覺地順服聖靈的引導,這是每個基督徒都必鬚麵對的實際。人活著要呼吸,要吃飯,重生的人都想要禱告,要讀聖經;因聖靈催著他們去禱告,去讀經。有生命的基督徒都願意與其它信徒有主內的團契;都願意離惡向善,都惦記著他人靈魂的得救。聖靈在裡面,他們不去都不行。聖靈是非常柔和的;聖靈提醒,但不勉強。你不順服,祂不能作什麼。你若順服,祂就將神的智慧和力量加添給你。真理能不能在我們生命實際中起作用,除了信心的功課之外,就是順服。順服,除了要我們擺正與神的關係之外,就是要照著神的話語去行。有位弟兄很有風趣地說,福音可以從兩個角度來看,對未信主的人來講,主為你死了,你不必死了。對已信主的人來講,主復活了,你不必活了。意思就是今天活著的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。
“在基督裡”是生命的問題
一位弟兄舉了一個很生動的例子來描述基督徒的生命。他說,有些基督徒為了結果子,到超級市場去買了一籃子蘋果回來,然後往樹上綁。仁愛的果子,喜樂的果子,……看上去好看,也是真蘋果,只可惜不是樹上結的果子,要不了幾天就枯乾了。若是樹上長的果子就不同了,開始果子看上去可能不起眼,但是它們無聲無息地慢慢長大,因為它們是有生命的。基督徒結果子也不應該勉強做作;生命自然生長就是to be(所是),然後生命由里向外自然的流露才是to do(所做)。我們凡事都要先to be再to do。既然是生命,就當是活的。活的意思就是一定會有生命的表現。耶穌說,“你們是世上的鹽。”“你們是世上的光。”(馬太福音5:13)鹽和光都不是為自己,都是為了造就人。所以基督徒有了主的生命就要以這個生命去影響周圍的人,去影響社會,將榮耀歸於神。一位弟兄分享說,只有死的魚才會浮在水面上隨波逐流。有生命的魚,特別像三文魚,在急流瀑布面前拼命地向上跳。按理三文魚呆在下面平靜的水潭里,生活、繁殖,不是很好嗎?但是三文魚裡面有一個生命的律驅使它一次次地向上跳,跳不上去,跌下來,休息一會兒又跳。因為有什麼樣的生命本質,它就得活出什麼樣的生命樣式。
神已定規要我們效法主耶穌,要把我們模塑成基督的樣式,“因為神預先所知道的人,就預先定下效法祂兒子的模樣,使祂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。”(羅馬書8:29)有位講員舉了一塊大磐石與一粒小松樹種子的比喻。磐石對吹到裂縫中來的小松子說,你這又小又輕的種子,怎麼這樣愚蠢鑽到我的裂縫裡面來,風一吹就把你趕跑了,你還敢來與我挑戰?小松子說,我是愚笨,又小又輕,但我裡面有生命。你看上去又大又重,但你裡面沒有生命。我只要順從我裡面生命的律,一點點陽光、水,一點點土壤、裂縫,我就可以發芽、生根,一天天長大,總有一天可以把這塊磐石崩裂。作為基督的門徒,我們只要相信自己裡面有一個基督的生命,我們只要順服這個生命的規律,堅持在這個生命裡,我們就會一天天長大,慢慢地活出基督的樣式來。
作者:冬至 來自中國大陸,現居北美,傳道人。摘自生命季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