耶穌的複活與我們的新生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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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穌的複活與我們的新生命

甲:“你信任我嗎?”

乙:“我信任。”

甲:“那把你的鑰匙給我吧。”

乙:“呃呃……”

這是我們在信仰上也常有的表現—

耶穌問我們“你信我嗎?”

“我信。”

耶穌說:“那把你的生命交給我吧。”

“呃呃……”

我們說我們信,但很多時候只停留在頭腦裡面,沒有進入我們實際的生活裡面。

教會歷史有一個很有名的故事是關於馬丁·路德的。他是更正教運動的先鋒,我們都覺得他是一位很有信心的人。但是有段時間因為各樣的壓力,他常常躺在床上,唉聲嘆氣。他的太太也不知道如何幫助他。有一天,她就穿上全黑喪服來到馬丁·路德面前。他問她:“怎麼了,誰死了?”

她回答說:“上帝死了。”

馬丁·路德很生氣的說:“你怎麼說這褻瀆話。”

她回答說:“你整天唉聲嘆氣、不是上帝死了嗎?”

他才恍然大悟。面對問題的時候,他好像已經忘記耶穌是複活的主了;他被問題難處緊緊的抓住,而根本就忘記了這位複活的神了。

或多或少,我們也和馬丁·路德一樣,一遇到問題就忘記了神,好像神已經死了,至少在我的生活裡面死了。聖經教導的卻不是這樣。聖經非常明確地說明,復活是基督教信仰的最基本基石。沒有復活,就沒有基督教。並且幾乎所有的教導如果離開復活這件事情,就沒有了根基。保羅在聖經中說得非常清楚,如果基督沒有復活,你我所有的信仰都是假的、空的、白搭的(參林前15:15)。

接下來,我們來看看到底耶穌的複活如何改變我們生活的動力。

首先耶穌的複活證實祂是神的兒子。羅馬書1:3-4節:

論到祂的兒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,按肉體說,是從戴維後裔生的。按聖善的靈說,因從死裡復活,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。

這件歷史事件對我們有巨大的意義。

先說明一下,死亡是從罪而來的。任何一個人死亡都是因為他自己的罪。因為人人都犯了罪,而罪的工價就是死。所以,耶穌如果只是一個偉人的話,那麼他的死甚至都不夠為承擔他自己罪的。就好像兩個人都違反交通法要去交罰款,如果其中一個對辦事人員說:我已經交了罰款了,他就不用交了吧。正常辦事人員一定不會答應。因為他只是受他自己應得懲罰,交他自己的罰款,並沒有任何額外的功勞。

但是,耶穌卻不是這樣。祂復活了,以大能顯明了祂是神的兒子。祂不僅僅是一個人,而是神的兒子,祂的死足以擔當了所有的人欠的罪債,任何相信祂、願意接受祂為救主的人都可以得到拯救。這就好像我們大家在大海中航行,因為罪,我們全都掉在了水里,都要往下沉。其中任何一個人的死並不能改變其他人要死這件事實。但是在這個時候,有一艘大船,願意改變他的航線來到這裡救我們,這就可以改變許多人的命運。

而耶穌就是這艘船,祂是神的兒子,祂本來就不在這樣的罪裡面,所以祂的來到完全改變了這整個事件。任何願意接受祂跟祂走的都可以脫離死亡的結局。

其次因為祂的複活完成了生命的交換。一個人信主後,常常會有人引用哥林多後書5:17: 若有人在基督裡,他就是新造的人。舊事已過,都變成新的了。

就是說你是個新人啦。

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,我們發現新人不新,還是老樣子。什麼原因呢?其實就是舊人沒有死。這節經文的前面兩節常常被忽略。林後5:14-15節說道:

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。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,眾人就都死了。並且祂替眾人死,是叫那些活著的人,不再為自己活,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。

這裡說道:祂替眾人死了,為的是要使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著,卻為那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而活。但是我們沒有跟著一起死,我們還是跟著我們的肉體、今生的驕傲、眼目的情慾走。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我們的心不願意死。

雖然知道我們應該要死,但總捨不得人世間的花花綠綠啊。就好像以色列人要離開埃及為奴隸的地方,走在路上,心裡還惦記著埃及的黃瓜、韭菜。

有時候是表面說我願意,但心裡還是喜歡自己的生活方式。我們雖然嘴巴上說信,但是真的遇到挑戰的時候,我們就猶豫了。

有時候,還分享請別人禱告,但是自己卻不願意放棄舊有的享受。

常常下決心,卻總是停留在決心那裡。

吵架的時候,知道應該停止,但是心裡還是不想放棄出最後一口氣。就是要那個快活,要那個任性。

有時候還安慰自己:幹嘛那麼委屈自己?做人不就應該這樣啊?不就偷懶一下嗎?不就每天看半個小時電視放鬆一下嗎?不就是睡前20分鐘刷刷微信嗎?不就拖拖作業嗎?有什麼大不了的呢?

香港有一個劉民和牧師,原來是吸毒販毒的,其中有一次被一個老大打得半死,他發誓要報這個仇,他信主後,依然有這個想法,他自己跟神說:“神啊,這件事情上我要跟你請假去收拾他,之後再回來跟你報到。”當然耶穌沒有准假。

但是反觀我們,我們不僅是常常請假,有時候還是長期病假。就是不想讓耶穌干涉我們的私生活。所以沒有新生命的表現。

保羅在加拉太書2:20節說:“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;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。”

那個無能的我已經被定在十字架上了,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了,而是死而復活的耶穌了。那麼我們生命就不再是我們自己的了,而是耶穌的了。我們考慮問題就應該換個方式進行:

“並且祂替眾人死,是叫那些活著的人,不再為自己活,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。”(哥林多後書5:15)

這不僅是一種死的代替,也更是一種生的代替。

這裡有一個比喻,可以形容我們的生命。我們現在常常使用導航,只要我們沒有改變我們的目的地,無論我們怎麼換路線,導航都會把我們導回來。我們生命也都有一個設定好的方向—為自己活,讓自己高興。所以無論我們怎麼換路線、參加什麼培訓、特會,過一段時間有又會自動地回到原來的地方了。

雖然我們信主了,但是沒有改變心裡的目的地。還是在尋求自己的快樂,只是多了神這個讓自己高興的路線罷了。所以不管我們選擇什麼路線,目標沒有改變的話,裡面自動導航的模式,都會帶我們回到原來設定的地方。自然,我們的生命也就外甥打燈籠—一切照舊。

但“耶穌的生命代替了我們”這個事實卻教導我們一個不一樣的真理。我們已經不再是我們了。我們必須按下取消鍵,重新設定目的地。怎麼按呢?其實很簡單也很容易做。以前我們做決定都有一個潛在的目標—為自己活,做讓自己高興的事。但現在,我們已經死了,耶穌活在我們裡面,我們的目的地就是“為那替我們死而復活的主而活。”換句話說,是為神而活,做令神高興的事。所以每一天、每一件事情,我們都必須提醒自己這一點“我已經死了,神啊,你要我怎麼樣為你而活?”

這是新生命開始的基本點:神兒子的生命代替了我的生命,我要為祂而活。

另外,這種生命的代替,還有一個方面是需要操練吃苦。舊人的一個表現就是只想要成果,不要耕耘;只想要結實百倍卻不要落在地裡死的那種痛苦。有人總結,人之所以變得痛苦,其中的一個原因是喜歡做白日夢,期待不勞而獲。具體表現為不堅持、不學習、找藉口、自我限定自己、怕丟臉、不願意改變等等。總結起來就是,期待不勞而獲。

然而,耶穌為我們示範的卻不是這樣。祂雖然是神的兒子,亦是完全的人,但祂還是忍受苦難及順服,得以完全,成為信徒完美的榜樣。這亦是希伯來書5:8所說的:“祂雖為兒子還是因為苦難學會了順從。”我們生命的更新,也包括以忍耐受苦,代替不勞而獲這種態度的更新。

總的來說,要讓我們的新生命成長,最關鍵的是要向自己死,讓耶穌復活的生命代替我們。將我們的目的地從“為自己活,做讓自己高興的事”,而改為“為神而活,做令神高興的事”。同時不要忘記耶穌的榜樣,要學習忍耐、結果子。不是一篇文章,一次決定就可以改變所有,乃是堅持操練,忍耐堅持到底的必然得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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