慈悲的父,天地的主,我們感謝讚美祢!此刻,願你吸引你的兒女來到你施恩寶座前,用信心的目光,仰望坐寶座的和羔羊,並羔羊的七角七眼,就是神的七靈——那奉差遣往普天下去的聖靈,用整個生命與心靈,獻上我們極大的敬拜與讚美!
唯獨三一真神,配得大讚美!願凡有氣息的都俯伏在神的寶座前,願整個宇宙一同讚美敬拜。從天上讚美耶和華,在高處讚美祂。祂的眾使者都要讚美祂,祂的諸軍要讚美祂。日頭月亮要讚美祂,放光的星宿要讚美祂。天上的天和天上的水都要讚美祂……所有在地上的,大魚和一切深洋,火與冰雹,雪和霧氣,成就祂命的狂風,大山和小山,結果的樹木和一切香柏樹,野獸和一切牲畜,昆蟲和飛鳥,世上的君王和萬民,首領和世上一切審判女官,眾生孩子和飛鳥,世上的君王和萬民,首領和世上一切審判女官,我們都當神童,老人和童子時童神
主啊,除了藉著祢的恩言,我們無力描述祢的公義、聖潔、恩典、慈愛與榮美!主啊,除了在祢的啟示裡,我們也無法述說祢的智慧、權能、尊貴與威嚴。謝謝你將讚美與稱謝的言語刻在我們的心裡,叫我們的祈禱如香,得以獻在你寶座前的金壇…
親愛的主,求祢賜給我們讚美的能力!我們雖活在一個彎曲悖謬又不信又邪惡的世代,但是,主啊,求你賜給我們活潑而純淨的讚美之靈!讓我們在讚美中工作,在讚美中生活;在讚美中度過平安穩妥的日子,在讚美中走過逼迫與試煉的環境……一切的一切,都是因為你是配得讚美的主,我們是向你獻上讚美的百姓!願榮耀歸與主!奉主基督寶貴的名,阿們!
什麼是「神的同在」?
王峙軍牧師: 什麼是神的同在
以下為王牧師資訊音頻:
引言
在我們的信仰生活中,常說到「神的同在」。禱告時,我們會「求主與我(們)同在」;基督徒之間所說的祝福與安慰話,也是「願主與你(們)同在」。主同在,是我們心靈中最深的渴慕,是我們信仰生活的核心內容。
為了使神同在的真理在我們心裡更清晰,在這篇文章中,我們提出以下幾個問題,並依據聖經,加以討論,以期對讀者有幫助。
這幾個問題是:
1. 什麼是「神的同在」?聖經是如何啟示神同在的意義?
2. 神的「同在」與耶穌基督的十字架是什麼關係?為什麼說基督的十字架是神同在的關鍵?
3. 今天,我們當如何經歷「與神同在」?
一、什麼是「神的同在」?
聖經是一部關乎神同在的書。而基督教神學,差不多可以說是一部「神與我們同在的神學」(the theology of God’s being with us)。
然而,在我們的信仰中,神與人同在的神學,某種程度上卻被忽略了。
究其原因,可能有兩個面向。
一方面,從釋經學的角度看,無論在希伯來文的舊約中,還是在希臘文的新約中,“神與…同在”,都只是一個“耶和華/神+系動詞(有時會省略)+介詞(with,希伯來文介詞 אֵת或עִם, 希臘文介詞μετά或πρός)+人稱代詞/名詞或人名”的結構,如創世記39:21的“但耶和華與約瑟同在”,希伯來文就是“וַיְהִ֤י יְהוָה֙ אֶת־יוֹסֵ֔ף”,七十士譯本作“καὶ ἦν κύριος μετὰ Ιωσηφ ”,英譯是“But the LORD was with Joseph”(NASB)。再如馬太福音28:20,主耶穌對門徒說,「我就與你們同在,直到世界的末了」,希臘文是「καὶ ἰδοὺ ἐγὼ μεθ' ὑμῶν εἰμι πάσας συντελείας τοῦ αἰῶνος”,英譯作“and lo, I am with you always, even to the end the age”(NASB)。因此,這種文法結構所表達的信仰或神學觀念,不像「恩典」、「慈愛」、「信實」、「權柄」這一類的觀念容易被關注和被描述。以至於神學家在自己的作品中,很少或幾乎沒有專門討論這個至關重要的信仰主題。
另一方面,人們常把神的“同在”看得比較“淡”,比較“平常”。雖然我們常說 “願神與我們同在”,“求主與我們同在”,但很少認真思考“同在”的神學意義,以及神的“同在”對基督徒信仰與生活的深刻影響。
這裡需要申明的是,雖然聖經中有近200處提及神“同在”的經文,但並非所有經文都是靈性意義上的“同在”,有些經文中的“同在”只是物理或空間意義上的“同在”,如約翰福音7:33,主對門徒說,「我還有不多的時候和你們同在,以後就回到差我來的那裡去。」再如約翰福音14:9中主對腓力說的話:「腓力,我與你們同在這樣長久,你還不認識我嗎?」也是從空間意義上說到主的「同在」。
除了不多幾處空間意義上的「同在」經文,絕大多數的經文都是在說靈性意義上的「同在」。
而這種屬靈意義上的“同在”,主要是指一種關係,一種由神主動建立的關係。這種關係包括兩個層面。
首先,神的「同在」是一種立約關係。神與祂兒女的關係,雖然是創造與被造的關係,救贖與被救贖的關係,但基本上,是一種立約關係。我們是神的約民。我們所信的神,是一位願意在祂的約裡與兒女同在的神。祂也在與我們的同在中守約施慈愛。
正是在這種立約關係中,我們看到,神應許與以撒同在,並賜福與他,要將迦南地賞賜給他和他的後裔,也要堅定神向他父親亞伯拉罕所起的誓。神要加增以撒的後裔,像天上的星那樣多……並且地上萬國必因他的後裔得福。而且,神將與以撒立約關係,追溯到亞伯拉罕,說,「我是你父親亞伯拉罕的神,不要懼怕,因為我與你同在,要賜福給你,並要為我僕人亞伯拉罕的緣故,使你的後裔繁多。」(創26:2-5 ;23-24)在救恩歷史上,無論是群體(神的選民,亞伯拉罕的後裔)或個體(以撒、雅各、約瑟、摩西、約書亞、大衛、所羅門、以賽亞、耶利米等),神的同在,都體現為一種立約關係。
其次,神的「同在」是一種相互內在的生命關係。這種關係在新約中體現得特別清晰。約翰福音14:16,主耶穌對門徒說,“我要求父,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(或作訓慰師),叫祂永遠與你們同在。”這位與基督的門徒永遠“同在”的保惠師,“就是真理的聖靈”,“裡面常與你們同在(原文為“同住”),也要為“17:14:17)。此處,主將聖靈的“同在”,描述為一種“祂常與你們同住,也要在你們裡面”(ὅὅτι παρ’ ὑμῖν μένει καὶ ἐν ὑμῖν μένει καὶ ἐν ὑμῖν ἔσται)的狀況。接下來的經文,更說到,「到那日,你們就知道我在父裡面,你們在我裡面,我也在你們裡面。」(約14:20)
由於神的同在是立約關係和相互內在的生命關係,因此神同在的對像是單單指神的兒女。因為神喜悅與善人同在,卻不與惡人同在;神不是喜悅惡事的神,惡人不能與神同住。神是公義的審判者,也是天天向惡人發怒的神。耶和華遠離惡人,卻聽義人的禱告(參考代下19:11;詩 5:4;7:11;箴15:29)。因此,神要求祂的百姓,「你們要求善,不要求惡,就必存活。這樣,耶和華萬軍之神,必照你們所說的,與你們同在。」(摩5:14)
聖經告訴我們,人會因為悖逆神而失去神的同在(如舊約的掃羅),也會因悔改而進入神的同在(如新約中的保羅)。
另外,在思想神的「同在」時,我們有必要把它和另外一個經常出現的神學概念——神的「臨在/存在/彰顯」(the presence of God),做一些區分。
神的「臨在」(和合本常作「神面前」、「主的面」)是一個本體論概念,它所指的是神本身。當神向人彰顯祂自己時,就是神的「臨在」。
當神「臨在」時,我們就可以「看見」神,知道神是一位什麼樣的神。然而只有當神與我們建立起立約關係,對我們施行救贖,叫我們與祂和好,在基督裡賜我們新生命,又賜聖靈內住在我們裡面時,我們才會擁有神的「同在」。神的“臨在”,是神與我們“同在”的前提。
在新約聖經中,可以譯為「presence」(臨在)的希臘文名詞,主要是παρουσία和προσώπον。 「παρουσία」這個字用在基督身上時,主要是指祂的「(再)降臨」(參閱太24:3, 27, 37, 39)。耶穌基督的“(再次)降臨”,不僅是為著與神有“同在”關係的人(來9:28),也是為著刑罰那些與神沒有“同在”關係的人(即名字沒有記在羔羊生命冊上的人,參啟13:8;20:15)。而“προσώπον”用在基督上時,英文譯作“the presence of the Lord”(KJV,NASB,NIV),和合本譯作“主的面”,同樣是說基督再次降臨時,祂“要報應那不認識神,和那不聽從我主的福音”,那些使耶穌的人永遠沉” (帖後2:8-9)。
新約聖經中有不少被譯作「在神面前」(in the presence of God)的介詞片語,有的表明一種位置關係,如「我是站在神面前的加百列」(路1:30),有的則是表明憑著關係,如「我在神面前,並在將來審判活人的基督面前,我們的上帝所顯現的情況後,憑著祂的聖度後,憑著祂的世後,憑著祂顯明和耶穌面前,憑著國給我們的決定耶穌面前,憑著祂的聖度後,憑著祂的代求後,憑著祂的世後,憑著國給我們的一切後證後,你(4: 14:01)。
總之,神的“同在”,是神與祂的兒女建立起來的關係;而神的“臨在”,則是指神的本體或神本質屬性的彰顯,叫人“看見”神,渴慕認識祂,或剛硬地拒絕祂。
「同在」和「臨在」有關聯,但不能混為一談。
二、神的同在與基督的十字架
基督的十字架,是神與我們建立同在關係的關鍵。
神的同在作為一種關係,在始祖犯罪墮落後,就被破壞了。神創造人類,並以伊甸園為背景表明了祂與人的同在(祂在園中與人立約,創2:7;又在園中行走,3:8)。但人犯罪墮落後,則失去了神的同在(被趕出伊甸園)。
當神救贖人類時,祂差派了那名稱為「以馬內利」(「神與我們同在」)的耶穌基督,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流血贖罪,目的是將我們帶回神與我們同在的狀態。這正如保羅在歌羅西書1:20-22所說,「既然藉著祂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,成就了和平,便藉著祂叫萬有,無論是地上的,天上的,都與自己和好了。你們從前與神隔絕,因著惡行,心裡與祂為敵。但如今祂藉著基督的肉身受死,叫你們與自己和好,都成了聖潔,沒有瑕疵,無可責備,把你們引到自己面前。號
神藉著祂兒子的十字架,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,一同復活,一同坐在天上(弗2:5-6)。可以說,正是基督十字架的工作,將神與我們的“同在”,落實在我們的生命中了。
判斷一個人是否有神的同在,一個重要的標準就是看他/她是否與基督的十字架有關係,看他/她是否進入了十字架的救恩,並被聖靈打上十架印記。有十架印記的人,就是有神同在的人。
三、今天, 我們如何經歷「神與我們同在」?
神與我們同在,是神主權的作為。這種立約關係和生命關係,是由神主動建立的。而我們要做的,則是將自己降服在這種關係中,活出神與我們同在的生命樣式。
從聖經中可知,神主動與祂的百姓建立起同在關係,但祂也要求祂的百姓相信祂的同在,意識到祂的同在,回應祂的同在。
詩篇73:23-28對這點有美好的表達:
「然而我常與你同在。你攙著我的右手。你要以你的訓言引導我,以後必接我到榮耀裡。除你以外,在天上我有誰呢?除你以外,在地上我也沒有所愛慕的。我的肉體,和我的心腸衰殘。神是我心裡的力量,又是我的福分,直到永遠。
詩人知道神與祂同在,也對神的同在有正面回應──「然而我與你同在」。他知道這位與他同在的神,必扶持他,引導他。他相信唯有神的同在是祂永遠的福氣;而遠離神,結局則是滅亡。
在我們今天的基督徒生活中,常常有弟兄姊妹甚至是傳道人遇到困難時就嘆息說:神在哪裡呢?我感受不到祂的同在!祂好像在天邊,離我是那麼遙遠!
其實,聖經告訴我們,當神救贖我們時,祂就已經把祂的「新約」刻在了我們的心版上;神的靈,基督的生命,就已經在我們裡面;我們就客觀地活在神與我們同在的立約關係中了。
但由於我們生命的幼弱,我們可能會意識不到神的同在。所以,要建立一種與神同在的「同在意識」, 是極為重要的。注意, 這不是說有了“同在意識”,才會有神的同在;而是說,“同在意識”可以提醒我們靠著神的同在,過喜樂與得勝的基督徒生活。
生活經驗告訴我們,父母深愛自己的孩子,但孩子卻因為「自我」的強大,無法意識到父母的愛。孩子需要成長與操練,需要提醒與管教,需要讓他在成長過程中意識到父母親對他的愛。基督徒也是如此。我們也要願意受信仰規範的約束,受聖靈的管理與監督,願意遵行彼此相愛的命令,願意有委身教會事奉,不要以自我為中心,目光在神身上,神的同在對我們來說就變得真實了。
如何建立起「同在意識」呢?
首先是省察我們信仰的真實性。
我的基督徒生命真實嗎?換句話說,我的生命一直在成長的過程中嗎?成長,說明我的基督徒生命是真實的;否則就不真實,或感染了某種「致命的」靈性疾病。
我經歷過真實的悔改與重生,並且和主耶穌建立起真實的生命關係了嗎?換句話說,我是否有了一顆新的心、新的靈,是否恨惡罪惡,渴慕聖潔,是否「三觀」已經被聖靈改變或正在被改變?我的生命形態和生活方式合乎聖經的規範嗎?如果答案是肯定的,我們就是一個與神同在的人;也必定是一個擁有「同在意識」的人。
我渴慕認識那位主動與我建立同在關係的神嗎?我是在祂的「又真又活」裡向祂禱告、感恩、讚美和敬拜嗎?我對祂的敬拜與讚美,是建立在對祂美善屬性的認識上嗎?若答案是肯定的,我們就是一個與神同在的人,當然也是擁有「同在意識」的人。因為神以祂美善的屬性與人同在(“只是我的信實和我的慈愛,要與他同在。因我的名,他的角必被高舉。”詩篇89:24);我們也會在這種“同在”中,“以基督的心為心”(腓2:5),並且“與神的性有分。
其次是不斷檢驗與神同在的生命果效。
神與我們同在不是一句口號,而是一種生命實際。神的同在會為我們帶來生命的果效。一個有神同在的人,其生命果效也是可以被檢驗的。我們不妨從以下幾個方面,來檢驗神的同在為我們帶來的屬靈果效。
(1)有神同在的人,渴慕神的話語,渴望認識聖經真理。因為那位與我們同在的聖靈,要充滿我們(弗5:18),引導我們進入一切的真理。有聖靈內住的人,一定會把更多的時間用在讀經上,而不是浪費在網路上(更不要說在網路上看些烏七八糟的東西)。一個有聖靈同在的人,一定會把更多的時間花在禱告上,而不是用在說人閒話上。我們不妨檢查一下自己的時間,看看在哪些方面花得更多。如果在讀經、禱告上花的時間更多(而不是把時間浪費在網路或無意義的事情上),我們就有了神同在的果子。
(2)有神同在的人,願意遵行神的道,願意凡事順從神的旨意,願意把聖經原則落實在自己的生活中。我們如果不活出聖經真理,不把真理變成我們的生活實際,真理本身不會受到損害,但我們的生命卻得不著益處。盼望我們每個人都能下功夫把聖經原則歸納一下,然後用這些原則逐一規範我們的生活。例如,聖經要求我們聖潔,我們就要在生活的每一個層面,靠著聖靈,藉著主的道,把污穢(包括心思意念中的污穢)清除乾淨。
(3)有神同在的人,也會有平安、喜樂、安靜、柔和的生活態度。如果你常常處在煩躁不安、憂鬱焦慮之中,就要問自己一個問題:我是一個有神同在的人嗎?主的應許對我來說不夠真實嗎?主在受難之前安慰門徒的話,不能安慰我嗎?主說,“你們現在也是憂愁。但我要再見你們,你們的心就喜樂了。這喜樂,也沒有人能奪去”,“我將這些事告訴你們,是要叫你們在我裡面有平安。在世上你們有苦難。但你們可以放心,我已經勝了世界。”(約16:22,)
(4)有神同在的人,有從上面來的智慧、能力,在所處的各種環境中,能夠剛強壯膽,不懼怕,不驚惶。如果我們略加註意,就會發現聖經中把神的同在,與人的剛強壯膽,不懼怕,不驚惶連結起來的經文有很多。例如神對約書亞說,「我豈沒有吩咐你嗎?你當剛強壯膽,不要懼怕,也不要驚惶。因為你無論往哪裡去,耶和華你的神必與你同在。」(書1:9)
同樣,神對耶利米也是如此說,「你不要懼怕他們,因為我與你同在,要拯救你。這是耶和華說的。」(耶1:8)當亞述王大軍壓境時,希西家王對百姓說,「你們當剛強壯膽,不要因亞述王和跟隨他的大軍恐懼,驚慌。因為與我們同在的,比與他們在同臂上的。 ,與我們同在的是耶和華我們的神,祂必幫助我們,為我們爭戰。
(5)有神同在的人,對外邦人有一種不可思議的吸引力、感染力、影響力。舊約中,亞比米勒原本與以撒為敵,但後來卻發現,「我們明明地看見耶和華與你同在,便說,不如我們兩下彼此起誓,彼此立約」(創26:26-28)。撒迦利亞書8:23也說,「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,在那些日子,必有十個人從列國諸族中出來,拉住一個猶大人的衣襟,說,『我們要與你們同去,因為我們聽見神與你們同在了。』」今天如果我們都是有神同在的人,驚奇世人會因此對基督信仰感到更好。
結語
我們在前面簡單描述了神與人同在的三個層面:(1)神學層面,即神與人同在的神學意義;(2)十字架作為神同在的關鍵;和(3)生活和靈修層面上如何真實經歷神的同在,建立“同在意識”, 並從神的同在中得恩層面上得力。事實上,「神與我們同在」的真理,關係到我們信仰與生命的各個層面。需要我們下功夫探討。但願主的聖靈,引導我們進入這個真理,使我們的信仰與生命因此得益。
願主耶穌的恩惠,天父的慈愛,聖靈的交通,常與屬神的兒女同在,從今時直到永遠!阿們!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