聖餐的意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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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餐的意義

聖餐和洗禮是主耶穌親自設立的教會兩大聖禮。根據福音書的記載,聖餐是在最後一次逾越節的筵席上,主耶穌和門徒共進晚餐時設立的。

“除酵節,須宰逾越羊羔的那一天到了。耶穌打發彼得,約翰,說,'你們去為我們預備逾越節的筵席,好叫我們吃。'”(路22:7-8)

可見,主耶穌在地上與門徒在一起的最後一個逾越節晚餐,也是第一次的聖餐。

以色列人出埃及時,神在埃及降下最後一災,即滅長子之災。神要摩西吩咐以色列人,各家殺一隻羊羔,將羊羔的血塗在門框上和門楣上,這樣滅命的天使看見那血,就跳越過去,不擊殺以色列人的長子。這就是逾越節的來歷。

因此,以色列人每年守逾越節,為的是紀念神對以色列的拯救,脫離埃及的奴役,使以色列民得蒙救贖,成為神的子民。

聖餐具有同樣的預表意義:主耶穌救贖世人脫離罪惡的奴役和永恆的審判,罪人因信蒙主耶穌寶血潔淨,得蒙救贖成為神的子民。

 “因為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。”(林前5:7)

“律法既是將來美事的影兒。”(來10:1)很顯然,逾越節的羊羔成為主耶穌的清晰預表。

“他們問祂說,'要我們在哪裡預備?' 耶穌說,'你們進了城,必有人拿著一瓶水迎面而來。你們就跟著他,到他所進的房子裡去。對那家的主人說,夫子說,客房在哪裡?我與門徒好在那裡吃逾越節的筵席。他必指給你們擺設整齊的一間大樓,你們就在那裡預備。' 他們去了,所遇見的,正如耶穌所說的。他們就預備了逾越節的筵席。”(路22:9-13)

哪怕是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將要被殺獻祭,但耶穌基督仍然掌管一切。

彼得和約翰進城後將要看見一個男人“拿著一瓶水迎面而來,” 因為那時代打水的都是女人,因此,彼得約翰將不會錯過這個明顯的記號。

“他必指給你們擺設整齊的一間大樓,” 顯然那是早已預備好的一個寬敞房間。

“所遇見的正如耶穌所說的。” 顯明主耶穌是全知全在全能的主,祂依然掌管萬有。

根據約翰福音的記載,主耶穌在最後晚餐時給門徒一個長篇的告別講論(約13-17),因此主耶穌特意安排一個不被打擾的時段,一個相對安靜的處所,也避免猶大的告發(猶大已經與祭司長和守殿官串通要出賣耶穌);如此祂可以對門徒做最後的諄諄教誨、告別講論以及為門徒禱告。

“時候到了,耶穌坐席,使徒也和祂同坐。耶穌對他們說,'我很願意在受害以先,和你們吃這逾越節的筵席。我告訴你們,我不再吃這筵席,直到成就在神的國里。'”(路22:14-16)

主耶穌清楚知道將要發生在祂身上的一切事情;逾越節預示著耶穌基督的十字架。

因為耶穌將要被害,祂不可能再與門徒一起吃逾越節的宴席,直等到將來在神的國里,門徒將赴榮耀的羔羊之婚宴。(啟19:7-9)

“耶穌接過杯來,祝謝了,說,'你們拿這個,大家分著喝。我告訴你們,從今以後,我不再喝這葡萄汁,直等神的國來到。'”(路22:17-18)

“我是耶和華,我要用伸出來的膀臂重重地刑罰埃及人,救贖你們脫離他們的重擔,不作他們的苦工。我要以你們為我的百姓,我也要作你們的神。”(出6:6-7)

根據出6:6-7的記載,“I will bring you out” (我要帶你們出來);“I will rescue you from their bondage”(我要救你們脫離他們的奴役);“I will redeem you”(我要贖回你們);“I will take you as my people and I will be your God”(你們要做我的子民、我要做你們的神)。

猶太人傳統的逾越節晚餐包括以下四個步驟(四倍酒);逾越節晚餐的元素包括苦菜、麵包、葡萄汁、水果、烤羊羔等。(Bruce B. Barton, Life Application Bible Commentary, Luke. P495 Tyndale House Publishers, Inc. 1997)

第一個步驟,父親為逾越節晚餐祝福,之後是第一杯酒。

第二個步驟,端上來一些食物,通常家中最小的孩子會問逾越節有何特殊,父親要敘述出埃及的故事,解釋桌上食物的象徵意義。此時,父親會分發擘開的餅,全家一同歌唱詩篇113-114篇,感謝讚美神的拯救,之後是第二杯酒。

第三個步驟,是吃逾越節的羊羔,父親祝福第三杯酒,然後去一起歌唱詩篇115-118篇。

第四個步驟,飲第四杯酒結束逾越節宴席。

學者認為,耶穌說“從今以後,我不再喝這葡萄汁,直等神的國來到”是在第三杯之後。

“又拿起餅來祝謝了,就擘開遞給他們,說,'這是我的身體,為你們舍的。你們也應當如此行,為的是記念我。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,說,'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,是為你們流出來的。'”(路22:19-20)

聖餐的餅:代表主的身體;聖餐的杯:代表主的寶血。

主耶穌拿起餅來,祝謝了就擘開,說,“這是我的身體。”

當猶太人向耶穌求神蹟,耶穌回答他們說,“你們拆毀這殿,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。”(約2:19)

猶太人很納悶,“這殿是四十六年才造成的,你三日內就再建立起來嗎?”(約2:20)

聖經明說,“但耶穌這話,是以祂的身體為殿。”(約2:21)

當主耶穌被釘死在十字架時,“忽然殿裡的幔子,從上到下裂為兩半。”(太27:51)

幔子是聖殿(舊約的會幕)中隔離聖所與至聖所的所在。舊約時代,只有大祭司才每年一次進入至聖所,也要首先為自己贖罪,然後為百姓贖罪。但當耶穌被釘死在十字架,祂打開了通往至聖所的通路,乃是藉著祂的身體。

“弟兄們,我們既因耶穌的血,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,是藉著祂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,這幔子就是祂的身體。”(來10:19-20)

如今,藉著耶穌基督,任何人都可以隨時隨地進到神的施恩座前。“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,為要得憐恤,蒙恩惠,作隨時的幫助。”(來4:16)

“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,說,'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,是為你們流出來的。'”(路22:20)

新約是神對祂百姓的應許。

“耶和華說,'日子將到,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,...那些日子以後,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,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,寫在他們心上。我要作他們的神,他們要作我的子民。...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,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。'這是耶和華說的。”(耶31:31-34)

舊約律法時代,人犯了罪就要由祭司用牛犢或羔羊的血為他贖罪,因為“按著律法,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,若不流血,罪就不得赦免了。”(來9:22)

但“公牛和山羊的血,斷不能除罪。”(來10:4)

而基督“因為祂一次獻祭,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。”(來10:14)

當耶和華神借摩西將律法與誡命傳與以色列百姓時,摩西就拿祭物的血灑在百姓身上說,“這是立約的血,是耶和華按這一切話與你們立約的憑據。”(出24:8)

在最後的晚餐,耶穌拿起杯來,祝謝了遞給門徒說,“這是我立約的血,為多人流出來,使罪得赦。”(太26:28)

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流的寶血,是立約的憑據,是赦罪的必須!

聖餐的意義

A.紀念主耶穌

“為的是紀念我。”(路22:19)

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一章兩次提到,“為的是紀念我。”

“我當日傳給你們的,原是從主領受的,就是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,拿起餅來,祝謝了,就掰開,說,這是我的身體,為你們舍的。你們應當如此行,為的是記念我。飯後,也照樣拿起杯來,說,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。你們每逢喝的時候,要如此行,為的是記念我。”(林前11:24-25)

我們有生日紀念,結婚週年紀念,教會成立週年紀念等,其主要目的是不要忘記,回憶、感恩和慶祝。類似的,基督徒守聖餐,為的是要默想主的受難,不忘主的救贖,思念主的恩典。

關於聖餐中的餅和杯,教會歷史上有以下幾種不同的觀點(慕迪神學手冊,347-349頁):

  1. 化質說(Transubstantiation):羅馬天主教的觀點。聖餐中的餅和酒在祭司祝禱之後真實變成基督的身體和血,領受者實在地領受了基督的身體和寶血。
  2. 同領說(Consubstantiation):信義宗(路德宗)觀點。基督的身體和血真實地存在於聖餐的餅與杯中,但餅和杯保持不變。
  3. 靈在說(Spiritual Presence):加爾文改革宗觀點。基督在屬靈意義上與聖餐同在。
  4. 紀念說(Memorial View):慈運理觀點。聖餐的餅與酒只是像徵,為紀念基督的死。

需要指出的是,聖餐的餅與杯本身並沒有贖罪的功效,真正的贖罪大功,主耶穌在十字架上已經成就,聖餐禮只是藉助餅與杯紀念主耶穌受死贖罪的一種外在形式。如同水洗禮,本身沒有洗罪功效,只是內在罪得赦免的外在形式。

天主教的化質說認為,聖餐中的餅和酒在祭司祝禱之後真實變成基督的身體和血,領受者實在地領受了基督的身體和血。

英國在“血腥瑪麗”統治(1553年7月至1558年11月在位)的最後四年裡,至少有288人因堅持更正教信仰而遭火刑處死。(JC 萊爾著,維真譯,《舊日光輝——英國宗教改革人物誌》第22-23頁,九州出版社,2014)

這些殉道者被處死的最根本原因,幾乎都是反對天主教的化質說。

化質說的謬誤:

  1. “破壞了基督已經成就之工的福音教義,祂在十字架上本來已經成就了這項工作;”
  2. “如果獻祭還要重複,就是不完全的獻祭,就破壞了基督大祭司身份的教義;”
  3. “如果除了基督還有誰能獻祭,就搶奪了基督大祭司的榮耀,把罪人高舉到中保的位置;”
  4. “不合宜地榮耀、尊敬聖餐中的餅與酒,就是在製造基督徒理當厭惡的偶像崇拜;”
  5. “如果童貞女馬利亞所生的(耶穌)的身體可以在多處地方同時出現,就不是與我們相似的身體,耶穌就不是與我們本質一樣的'末後的亞當,' 就推翻了基督人性的教義。”(摘自JC 萊爾著,維真譯,《舊日光輝——英國宗教改革人物誌》第47-48頁,九州出版社,2014))

B.所立的新約

“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,是為你們流出來的。”(路22:20)

“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。”(林前11:25)

“這是我立約的血,為多人流出來,使罪得赦。”(太26:28)

聖經中多次記載神與人的立約:

亞當之約(創2:16-17;3:15);

挪亞之約(創9:9-17);

亞伯拉罕之約(創12:1-3;15:9-21);

西奈山之約(出24:4-8);

巴勒斯坦之約(申28-30);

大衛之約(撒下7:12-16);

新約(耶31:31-34;結36:24-28)

舊約中所記載的神與人的這些約定,凡是需要人參與遵守的,人都失敗了,不是因為約本身有什麼缺陷,乃是因人的軟弱和犯罪,不能持守。

比如神吩咐亞當,分別善惡樹的果子不可吃,因為吃的日子必定死。但亞當違背了神的命令,導致罪和死進入人間。之後的西奈山之約和巴勒斯坦之約都申明,以色列人順服蒙賜福,悖逆受咒詛,但以色列人又失敗了。

於是,神定意兌現創3:15的應許,單方面賜予人類一位救贖主,不需要人的參與。所以,到日期滿足的時候,神的應許就應驗了。

亞伯拉罕之約、大衛之約和新約等,是神單方面確立的,因此神都信實地持守。

立約是要流血的。“摩西將血灑在百姓身上,說,你看,這是立約的血,是耶和華按這一切話與你們立約的憑據。”(出24:8)

因此,“立約”一詞,在希伯來文中是“切約”(Cut Covenant),意思是,如果我違背這約,我就要像這獻祭被殺的動物一樣的結局。

因此,立約是件嚴肅的事情。然而,以色列人因著罪性和軟弱,無力遵守舊約,於是神單方面與以色列人另立新約,“耶和華說,日子將到,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,…那些日子以後,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,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,寫在他們心上。我要作他們的神,他們要作我的子民。...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,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。這是耶和華說的。”(耶31:31-34)

神借先知耶利米所宣告的新約,在幾百年後由神的兒子耶穌基督成就:“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。”(路22:20)

所以,新約是神單方面藉著祂兒子耶穌的血所立定的。

“約”這個字,即英文的“Covenant,” 有“Cover” 的意思:即遮蓋、保護、代付賬單等涵義。這也正是基督為罪人所做的:祂為罪人提供遮蓋、保護,並且代為罪人償還罪的代價。

新約是神完全的恩典,罪人不需要做什麼,只需要接受基督所做成的一切。

既然是約,就有類似法律上的協議,神所立新約的協議內容大致包括如下幾點:

  1. 我是一個罪人(羅3:23);
  2. 我當承受罪所帶來的刑罰即死亡(羅6:23);
  3. 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捨身流血,代替我承擔了刑罰(賽53:5;彼前2:24);
  4. 我接受祂的代罪受死,祂流的寶血洗去我的罪(約一1:9);
  5. 因著基督的犧牲我被神完全赦免接納,成為祂的兒女(弗1:7;西2:13;約1:12);
  6. 神將祂的律法寫在我心中,並賜我能力使我得以為祂而活(林後5:17)。

神是信實的,祂不能背乎自己,因為這約是以祂兒子耶穌基督的寶血所確立的。

C.表明主的死

“你們每逢吃這餅,喝這杯,是表明主的死。”(林前11:26)

聖餐是主在最後一次的逾越節筵席上設立的,因此逾越節的羊羔就成了主耶穌的清晰預表。

逾越節羔羊的血,拯救以色列人免於滅長子之災;耶穌基督的寶血,拯救罪人脫離死亡的奴役。

聖經明說,主耶穌就是那逾越節的羊羔。

“看哪,神的羔羊!”(約1:29)

“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。”(林前5:7)

“若不流血,罪就不得赦免。”(來9:22)

聖餐餅與杯的象徵,也代表著死:餅是麥子磨碎後才能做餅,葡萄酒或葡萄汁也必須經過壓榨後才能製成,二者都必須經過“死”的過程。

正如主自己所說,“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,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,仍舊是一粒。若是死了,就結出許多子粒來。”(約12:24)

我們所領的聖餐杯,被稱為“祝福的杯,”我們本該喝神那“忿怒的杯,”但主耶穌替我們喝了,使我們得以領受祂那“祝福的杯。”

D.等候主再來

“你們每逢吃這餅,喝這杯,是表明主的死,直等到祂來。”(林前11:26)

“從今以後,我不再喝這葡萄汁,直等神的國來到。'”(路22:17-18)

基督的再來是聖經確定而又清晰的教訓,有大量新約聖經的篇幅論到基督的再來。

“加利利人哪,你們為什麼站著望天呢?這離開你們被接升天的耶穌,你們見他怎樣往天上去,他還要怎樣來。”(徒1:11)

 “證明這事的說,'是了。我必快來。'阿們。主耶穌啊,我願你來。”(啟22:20)

基督的再來是聖徒的安慰和盼望,帖撒羅尼迦前書第四章,論到在基督裡睡了的聖徒,他們要在基督再來時復活被提在空中與主相遇;約翰福音十四章,說到主為信徒預備了地方,就要再來接信徒到祂那裡去;羅馬書第八章,論到所有受造之物一同嘆息勞苦,信徒也一同嘆息,等候自己的身體得贖。

基督的再來也是信徒的警醒、預備和“常常竭力多做主工”(林前15:58)的激勵。

 “所以你們也要預備。因為你們想不到的時候,人子就來了。”(太24:44)

“若有人用金,銀,寶石,草木,禾秸,在這根基上建造。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。因為那日子要將它表明出來,有火發現。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。”(林前3:12-13)

馬太福音第二十五章有關十個童女的比喻,才幹的比喻,綿羊與山羊的比喻,路加福音十二章忠心僕人管家的比喻,十六章財主與拉撒路的比喻,十九章十錠銀子的比喻等,都是以基督的再來為基礎和前提,都是要信徒為迎接主的再來警醒預備。

正因為如此,如彼得所說,“你們為人該當怎樣聖潔,怎樣敬虔。”(彼後3:11)

每當領受主的餅和杯的時候,我們一面思念主為我們受難,紀念主為我們死,同時,也滿懷喜樂地盼望主的再來,滿懷感恩地期待主的榮耀降臨。

E.團契與合一

“我們所祝福的杯,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嗎?我們所掰開的餅,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嗎?我們雖多,仍是一個餅,一個身體。因為我們都是分受這一個餅。”(林前10:16-17)

哥林多前書第十章這兩節經文,強調同領、分受一個身體一個餅,強調信徒在主基督裡的團契與合一。

中文的“聖餐,”英文稱為“Communion” 為“Common”(共同) “Union”(聯合)連個字組合而成,從這個英文字我們就可以看出聖餐的“契合”涵義。因此,當信徒相聚一起共同領受主餐的時候,一同歡喜,交通,相愛,合一。

“(門徒)都恆心遵守使徒的教訓,彼此交接,掰餅,祈禱。…他們天天同心合意,恆切地在殿裡且在家中掰餅,存著歡喜誠實的心用飯。”(徒2:42;46)

“就如身子是一個,卻有許多肢體。而且肢體雖多,仍是一個身子。基督也是這樣。我們不拘是猶太人,是希利尼人,是為奴的,是自主的,都從一位聖靈受洗,成了一個身體。”(林前12:12-13)

正因為如此,在中文的習慣裡,有人把聖餐稱為“擘餅”或“愛筵。”

信徒的契合,不僅指信徒之間的彼此聯合,也包括信徒與主耶穌基督的聯合。這在約翰福音第六章主耶穌關於生命之糧的論述中可清楚看出。

“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生命的糧。人若吃這糧,就必永遠活著。我所要賜的糧,就是我的肉,為世人之生命所賜的。…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,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,不喝人子的血,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裡面。吃我肉,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。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。我的肉真是可吃的,我的血真是可喝的。吃我肉喝我血的人,常在我裡面,我也常在他裡面。”(約6:51-56)

這種與主的深深契合,包括讀經、禱告、靈修、交通、服事中與主更親近。

“人活著,不是單靠食物,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。”(太4:4)

那位“太初有道”的道,不僅成為肉身住在人的中間,為罪人捨身流血;這“道”也成為文字的“道”,成為聖經,即成為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,成為我們每日必須的生命之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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